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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部署2006年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 |
|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发展,近日,科技部根据《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正式启动了2006年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各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所在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送2005年度《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审计报告。执行其他类会计制度单位可按相应报表格式填写,但必须能够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运行成果。2006年4月1日起,科技部将委托专门机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06年5月底前,科技部将完成全部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绩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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