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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奖励人才专项经费逐年提高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几年我区在对人才奖励、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逐年提高,从一年5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900万元,“十一五”期间,我区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为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我区将进一步扩大企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工资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高超技能和突出贡献人员的薪酬制度。逐步实行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高低由企业自主决定。

对于人才的奖励,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设立“宁夏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重奖,每次评选5名,每人奖励30万元。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生活待遇在今后几年将逐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对选拔培养的各类专家和拔尖专业技术人才,要发放一定的津(补)贴。逐步改善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的住房条件,建立购房补贴专项资金,每年200万元,视情况每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