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2年度民营科技企业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民营科技企业:
根据科技部〔国科政2002
年13号〕文件精神,我区2002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市、县科技局审批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全部参加此次统计。
二、进度安排
1、2003年1月—2月:各企业填报;
2、2003年2月1日—15日:各县科技局进行汇总;
3、2003年2月15日—3月1日:各市进行审查汇总;
4、2003年3月5日前:报送科技厅五楼生产力促进中心;
5、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表要求,需要重报、补报的,有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重报、补报;
三、注意事项
1、数据准确、完整、统一;
2、字迹清楚工整,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3、在规定时间之内报送。
四、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公园街科技厅五楼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
雁
联系电话:0951-5032687
传真:0951-5014314
邮
编:750001
二OO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