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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2年度火炬计划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及地方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科火字〔2002〕125号文件精神,我区2002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现已全面展开,火炬统计是火炬计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炬计划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被列入国家级、自治区级的火炬计划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均必须申报。 二、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及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送火炬计划统计报表的同时,报送《200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表》一份,并随年报送到,要求A4纸打印。 三、统计报表分快报和年报两种。快报填报数据为预测值,要求加盖公章,于2003年1月10前以传真方式报送。(或在规定之日前派人送至受理单位),年报数据以企业年度会计决算为准,要求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于2003年2月4日前派专人报送。 四、无论快报或年报,数据必须准确、完整、统一。快报数据预测要科学,数据和年报要一致。 五、要求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时间报送,本次统计报表的受理单位是宁夏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地址:银川市公园街8号宁夏科技厅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刘雁 联系电话:0951-5032687 传
真:0951-5014314 宁夏科学技术厅 二OO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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